利辛徽商大市場更換智能電表項目評審結(jié)果公示
來源:徽商城 時間:2024-07-04 瀏覽量:6696
一、項目情況
利辛徽商大市場更換智能電表項目(項目編號:HS-B-42/AHCQB-202400204)于2024年7月2日完成評審,現(xiàn)將評審小組的評審結(jié)果公示如下
第一成交候選人:南碩能源集團有限公司
響應報價:¥148300元(含稅)
第二成交候選人:華邦電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響應報價:¥140176元(含稅)
第三成交候選人:安徽舜屹儀表科技有限公司
響應報價:¥149600元(含稅)
公示截止日期為2024年7月6日。公示期內(nèi)如有異議,請向采購人或代理機構(gòu)反映。
采購人:利辛縣徽嶸置業(yè)有限公司
聯(lián)系人:江濤
電話:18056443572
代理機構(gòu):安徽省陽光采購服務平臺有限責任公司
地 址:合肥市徽州大道與煙墩路交口高速濱湖時代廣場G1棟
項目聯(lián)系人:王工 電話: 18756962615
曹工 電話: 13856908747
高工 電話: 0551-62605028
電子信箱: 1637130326@qq.com
二、異議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
(一)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,書面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(nèi)容:
1、異議人的名稱、地址、有效聯(lián)系方式;
2、項目名稱、項目編號、標段號(如有);
3、被異議人名稱;
4、具體的異議事項、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;
5、明確的請求及主張;
6、提起異議的日期。
異議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,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(需有委托授權(quán)書)簽字并加蓋公章。
異議人需要修改、補充異議材料的,應當在異議期內(nèi)提交修改或補充材料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
1、提起異議的主體不是所異議項目投標人的;
2、提起異議的時間超過規(guī)定時限的;
3、異議材料不完整的;
4、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(nèi)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、難以查證的;
5、對其他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詳細內(nèi)容異議,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;
6、異議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、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。
(三)異議人不得以異議為名謀取中標或惡意異議擾亂招標工作秩序的,將報請行政監(jiān)督部門處理。如公示期內(nèi)無有效異議,本評審結(jié)果即為確定中標人的依據(jù)。
安徽省陽光采購服務平臺有限責任公司
2024年7月3日